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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资委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

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2011-05-04成为付费会员|欢迎免费试用
股票估值网点评:去年三月份,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,但由于转让条件等方面的限制,进展缓慢,仅有包括中远集团在内的少数公司完成退出。目前国资委放开保障房的口子,赖着没走的央企获得拓展空间,或将与其他央企进一步布局楼市,再度造成不公平竞争,值得注意。
      在限购等行政调控政策初显成效之时,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。记者3日了解到,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下发《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要求央企深刻认识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。 
      分析人士认为,“五一”期间,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在津、京考察,都提到保障房建设,表明中央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心很大。此次国资委又发文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,充分体现了保障房建设的战略意义,随着越来越多保障房进入市场,楼市供求偏紧状况有望发生较大改变。

央企应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 
      《通知》指出,有关央企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、进度安排、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,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,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,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,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,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。 
      国资委还根据央企分工对不同类型央企做出不同要求。《通知》明确,勘察设计企业要充分发挥在人员、资质、经验等方面的优势,主动承接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设计;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、投资补助、财政贴息、融资、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,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;工程建设企业要利用企业在规模、质量、成本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,积极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任务;建材企业要努力保障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建材的供应,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,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;矿区企业要利用有关优惠政策,争取将本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。 
     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对本报记者表示,相对于民企,央企对保障房建设的微利状况更有承受能力,因此在这一领域增加投入的空间更大。

2013年保障房将大量入市 
      陈晟指出,一直以来央企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的投入都比较多,有的央企只做不说,现在国资委发文,一方面是对央企过去做法的肯定,另一方面也是鼓励央企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。国资委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,此次发文目的在于鼓励央企继续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,加大投资力度。 
      资料显示,2010年,仅中国建筑、中冶集团、中房集团、保利集团、招商局集团等11家央企,就承担了全国13%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任务,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面积达2289万平方米。以中冶集团为例,2010年,中冶的房地产新开发项目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72个,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就占了24个,保障房建筑面积达564万平方米。 
      随着央企等企业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,保障房开工量将得到保证。陈晟表示,2011年和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都在1000万套,力度最大,这将影响到房地产市场未来的供应,进而对市场产生影响。 
      “具体效果会在2013年体现,因为到时候保障房将大量入市。”陈晟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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